一名男子因陪伴身患癌症的父亲接受手术而被解
楚天都市报集木讯(记者孙婷婷、通讯员沉丽文)“我是独生女,父亲病重,我能做什么?”武汉男子王先生要求7天时间陪患癌症的父亲做手术。他向公司负责人索要7天离职微信,但公司负责人没有回应。该公司承认没有批准他的离职请求,并称之为“旷工”,因此解雇了王先生,并将王先生告上法庭。 10月14日,积木新闻记者获悉,经开庭审理,法院判决该公司败诉,并赔偿王先生各项经济损失33000余元。 2021年10月,王先生加入一家建筑公司,担任收购专员。 2024年上半年,他的父亲被诊断出肝癌晚期,不得不住院治疗。 3月15日晚,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要求离职,李先生通过微信解释说,他的父亲病重,家里没有其他亲戚帮忙照顾。他是独生子,必须陪伴父亲进行周日的最后手术。预计他将需要大约7天的时间离开。他详细汇报了工作组织情况和发展情况。李先生收到微信后没有回复,王先生又给他打电话请假。 3月28日,王先生收到单位工作组的通知,称自己从3月16日起就没有上班,今后不再负责找工作,工作交由他人处理。随后,王先生被从微信集团公司相关项目中除名。同年4月,公司以王先生“长期未请假”为由,发布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,认为其因工作损失3月16日至3月28日期间无故发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并构成解雇理由的。王先生解释说,父亲病情危重,情况紧急。他给总经理打电话请假并得到口头许可。事实上,他于3月28日返回工作岗位,已有8个工作日没有上班。他认为公司违法履行劳动合同,必须支付赔偿金。经厂家仲裁,双方裁定公司须支付王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满意。 2024年10月,王先生向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其拒绝支付赔偿金和年休假工资差额。法院让王先生因父亲患癌症住院,并向微信发出个人遗弃请求总经理李先生。他解释了请假的原因、时间和期限,并且是必要的、紧急的、合理的。用人单位除了合理安排工作外,还应关注员工的特殊困难。此外,李先生并未否认离职请求,公司也未向帕图提供证据,只是告知王先生接近离职的过程或在休假期间提醒其重返工作岗位。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。经核算,该公司被处罚支付王先生各项经济损失33000余元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已提起上诉。 2025年3月,二审法院作出终裁,维持原判。 (当事人均为化名)